外观
服务权益概述
概述
服务权益用于把售后服务中的标准服务内容、客户或设备享有的协议权益、工单实际消耗以及收费结果串联起来。企业可以先维护服务项目和服务类产品,再通过服务协议约定有效期、服务范围、数量和价格;工单执行时,系统依据配置匹配协议、核销权益,并在需要收费时生成销售订单。
服务权益不是单一功能。是否使用服务协议、服务计划和收费管理,取决于企业购买并启用的业务插件以及实际服务模式。
适用场景
| 场景 | 主要配置 | 工单中的结果 |
|---|---|---|
| 标准化记录服务内容 | 服务项目 | 在工单中记录实际执行的服务条目、内容和价格,可作为后续结算依据 |
| 客户报修后核销权益 | 服务协议、服务产品消耗确认节点 | 工单确认消耗时匹配生效协议,判断保内或保外,并核销协议明细 |
| 按周期主动维保 | 服务协议、服务计划规则、服务计划匹配规则 | 协议生效后,通过服务计划按规则生成工单 |
| 对保外服务收费 | 收费管理、销售订单生成规则、服务收费确认节点 | 符合条件的工单服务产品生成销售订单;满足收款配置时可现场收款 |
核心对象
| 对象 | 用途 | 关键限制 |
|---|---|---|
| 服务项目 | 标准化描述售后服务条目、内容和价格 | 关联设备产品后,该服务项目用于对应产品的工单 |
| 工单服务项目 | 记录一张工单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 | 主要用于执行留痕,也可作为后续结算依据 |
| 服务类产品 | 统一表示协议中的人工服务、消耗品和备件 | 只有服务类产品支持从订单产品自动转换为服务协议明细 |
| 服务协议 | 约定客户或设备在有效期内可享有的服务产品、数量和价格 | 必须处于生效状态且在有效期内,才能参与工单匹配与核销 |
| 工单服务产品 | 记录工单实际消耗的人工服务、备件等服务类产品 | 经过消耗确认后才执行协议匹配、价格判断和协议明细核销 |
NOTE
工单服务项目与工单服务产品用途不同。前者描述本次完成了哪些标准服务;后者承载协议权益核销和收费计算。企业可以按业务需要分别使用,不要将两类记录视为同一对象。
协议类型与明细
服务协议可以面向一个客户,也可以面向一台具体设备。创建协议时需要确定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;协议过期后,状态会自动变为失效。
协议明细中的服务类产品分为两类:
- 周期性服务产品:具有明确服务周期,例如一年两次的维保服务。主动维保场景通常还需要配置服务计划。
- 非周期性服务产品:没有固定周期,是否消耗取决于实际维修情况,例如备件。
协议类型决定非周期性服务产品的免费范围:
- 全包:协议有效期内,工单消耗的服务产品均免费;协议明细中不需要维护非周期性协议产品。
- 半包:协议有效期内,仅部分服务产品免费;需要在协议明细中维护可免费核销的非周期性服务产品。
核心概念
- 管理员维护服务项目和服务类产品,并根据企业业务决定是否启用服务协议、服务计划和收费管理。
- 企业直接新建服务协议,或配置自动生成规则,由符合条件的订单和订单产品生成服务协议及明细。
- 对主动维保业务,企业继续配置服务计划规则及匹配规则;对客户报修业务,可以在工单确认消耗时匹配协议,无须按周期预先生成工单。
- 工单产生服务产品消耗后,业务人员执行服务产品消耗确认。系统检查客户或设备是否存在生效且在有效期内的协议,关联协议、判断保内或保外、带出价格,并核销对应协议明细。
- 启用收费管理后,业务人员再执行服务收费确认。符合销售订单生成规则的工单服务产品可以生成销售订单。
IMPORTANT
工单流程中的服务收费确认必须位于服务产品消耗确认之后。否则收费环节没有经过确认的服务产品作为生成订单的依据。
功能边界与限制
- 服务协议有直接新建和订单自动生成两种来源。只有配置了自动生成规则且订单、订单产品符合规则时,才会自动创建协议和明细。
- 由服务协议自动生成工单时,只有协议明细启用了自动生成工单服务产品,系统才会随工单创建对应记录;默认数量为
1,可再按实际情况调整。 - 备件消耗可以在服务产品消耗确认时转换为工单服务产品;是否生成以及生成内容以实际备件消耗明细为准。
- 现场二维码收款不是默认能力。企业还需启用收款业务,并在销售订单生成规则中将“允许直接收款”设为“是”。
- 服务项目只能说明工单执行内容和价格,不能替代服务协议的有效期、权益数量及核销规则。